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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8年高级经济师网上评审工作通知

高级经济师 报名时间 高级经济师考试网 2018/08/14 15:03:53

  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网上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4号),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2018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网上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2018年,正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申报人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要求

  1.网上注册。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zcps),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并录入相应的申报材料(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 6928486 。

  2.填报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下同),申报资格名称选择:正高级经济师。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带有水印底纹的评审表、送审表。

  (二)书面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佐证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2. 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公示情况须在申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4.呈报单位在报送原件材料审核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奖励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及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方便查阅。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程序

  1.个人网上填报。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本年度开始,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审核用户凭USBkey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

  3.逐级推荐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上报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下同)。

  注: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通过快递将USBkey下发到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市人社局负责下发所属旗县区人社局USBkey。USBkey使用说明参照系统首页业务指南栏目下的《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USBkey使用说明》。

  (二)书面申报程序

  1.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主管部门报送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仍按原渠道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2.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智慧;联系电话:0471-6945448。

  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712室。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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